班會1. 中學初一至高三均設有班會。(初一先設有財政小組)
2. 職位:正理事長(1人),副理事長(1人),秘書(2人),財政(2人), 公關(1人),宣傳(1人)。
3. 使命:負責監管本班的班風,帶領同學作小組交流及檢討,收集意見,作老師及同學間的橋樑。
4. 職務:討論有關本班的日常事宜,如制定流程、工作分配,促使及監督執行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