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會
1.     中學初一至高三均設有班會。(初一先設有財政小組)

2.     職位:正理事長(1人),副理事長(1人),秘書(2人),財政(2人),   公關(1人),宣傳(1人)。

3.     使命:負責監管本班的班風,帶領同學作小組交流及檢討,收集意見,作老師及同學間的橋樑。

4.     職務:討論有關本班的日常事宜,如制定流程、工作分配,促使及監督執行等。